强化风险监测和综合评价加强食品安全科学有效监管
检验人员对抽检样品进行检测
郑州是食品生产大市、流通大市、消费大市,除有证照的7万多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外,还有大量无证照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实施有效监管、保障食品安全的各项任务十分繁重。市食品安全办全面履行督促、协调、指导职能,在全力支持各部门依法开展监管的同时,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机制。大宗食品抽检是我市食品安全一项重点工作,2012年至2014年连续三年被列进为民十大实事项目;大宗食品抽检也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在2013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座谈会上交流推广。2015年起,大宗食品抽检经费被列入市财政专项。2016年,我市在新的监管体制下,继续开展大宗食品抽检工作,初步形成了以食品风险监测和综合评价为抓手,全面推动食品安全科学有效监管的工作格局。
一、创新检测检验体系,全面开展大宗食品抽检工作
(一)制订大宗食品抽检方案。为了掌握和公布大宗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强化我市食品安全检测检验和风险监测评价,市食品安全办制订了《郑州市大宗食品抽检工作方案》,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检验检测机构,将市民天天都要吃的米、面、油、肉、蛋、乳、酒类及饮料等大宗食品纳入风险监测范围,以常规检测项目为基础,以非法添加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安全性指标为主。抽检郑州市行政区域,采样点的设置以食品流通环节为主,占70%左右,同时涵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12~2015年我市累计抽检大宗食品6.6万批次。在往年抽检的基础上,2016年市财政继续投入2000万元,计划抽检1.5万批次,年度抽检批次大幅度增加。
(二)创新食品抽检工作模式。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建立大宗食品定点委托检测检验机构备选库;2012年和2013年分别从申报的检测机构中选定了6家检测机构,2014年和2015年分别选定了8家检测机构承担大宗食品抽检工作,2016年从申报的检测机构中选定了10家检测机构,采取第三方检测方式,由检测机构独立开展实验室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办负责制订大宗食品抽检计划:一是常规抽检与专项抽检点面结合、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查研互动,及时调整抽检品种和检测项目;二是针对节假日、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的重点品种具体开展抽检工作;三是在网络媒体建立互动平台,面向全市开展“你点我检”活动,针对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食品开展抽检工作;四是联合其他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抽检工作;五是针对媒体关注的热点产品开展抽检工作以及特殊突发事件开展的应急抽检工作。抽检计划原则上覆盖所有大宗食品类别,同时结合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根据市场以往抽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食品合格率较低或检测项目容易出问题的产品类别、品种,加大抽检批次和频次;根据过往批次抽检情况对下一期抽检产品类别和品种进行适当调整,提高了大宗食品抽检工作的针对性。2015年起,我市联合郑州报业集团·中原网,在中原网开设“大宗食品抽检宣传”专栏,栏目设置“你点我检”“食品安全报告”“红黑榜发布”“食品安全新闻”“食品安全常识”等专题内容,通过与媒体和网友的互动,让网友参与到大宗食品抽检工作中来,提高大宗食品抽检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更大限度地发挥大宗食品抽检工作效能。为深入开展问题样品的核查处置工作,我们于2016年6月28日印发了《郑州市大宗食品问题样品核查处置工作流程(试行)》,加强了大宗食品抽检工作与执法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大宗食品抽检问题导向原则得到了体现。
(三)共享大宗食品检验数据。我们在解决大宗食品检验总量的同时,着力推进检验资源共享。2012~2015年,我市累计抽检米、面、油、肉、蛋、乳、酒类及饮料等13大类100余个品种6.6万批次,获取了68万项次数据,发现不合格产品2751批次。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们协调各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组织开展对问题较为集中的品种、项目和分布区域专项治理行动。同时,明确检验计划上报、结果互认和共享、预警发布等内容,实现了食品检验资源最大化利用。
针对抽检结果,市政府组织监管部门对市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有效利用监测数据,保障大宗食品质量安全
(一)加强大宗食品风险管理。我市于2016年5月31日正式启动了今年的大宗食品抽检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对7500批次大宗食品开展了抽检,总体合格率98%。获得了13.6万项次检测数据,不合格项目176项,主要是微生物指标超出限量、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灰分等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非食用物质、兽药残留、重金属项目个别检出,项目不合格率为0.13%,表明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同时,每期收集并整理中原网“你点我检”互动平台网友关注的前20种热点品种,截至目前共安排了1173批次网友关注的热点产品,发现不合格食品19批次。通过对大量的检验数据分析和共享,构建起了食安办综合牵头,各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风险管理体系。各部门利用检验共享信息,对问题食品进行源头追溯和信息反馈,帮助食品生产源头规范操作。
(二)全面排查不合格食品。针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们在每期抽检结束后向县(市)区食安办、市食药监局相关监管处室、市食药局稽查支队通报不合格食品信息,要求各部门逐一排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针对生产厂家在郑州辖区以外的不合格食品,经复查核实后,向食品生产厂家所在地监管部门发函协查。对抽检中涉及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的问题食品,经核查后涉及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截至目前,各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采取立案查处、责令整改、依法下架等处理措施。
(三)及时公布检验结果。我市的大宗食品抽检每20天为一个周期,抽检工作结束后,每个周期均编制食品安全报告,以专报形式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我们充分利用每期2000批次左右检测数据,对郑州大宗食品安全进行总体评价,并对各类大宗食品的检测合格率和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分析,同时通过“中原网”向网友公布热点食品的抽检结果,受到了公众欢迎,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三、以检验检测为抓手,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管格局
(一)为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规划提供决策依据。2016年年初,我市通过深入分析往年郑州市大宗食品抽检工作专报,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确立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思路。2016年,我市继续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以日常监管为重点,以专项治理整顿为抓手,落实主体责任,推进管理创新,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了违法犯罪行为多发势头,食品安全总体形势趋稳向好。
(二)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在加强食品产业链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抓源头、控过程、把终端”的各环节日常监管工作中,市食安办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的重点品种纳入大宗食品抽检计划。特别是在“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牛羊肉专项治理行动”和“豆芽菜及豆制品”专项抽检工作中,我市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大宗食品抽检作用,全面加强问题排查处置,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三)为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提供有力武器。公安部门根据市食品安全办提供的不合格大宗食品线索,围绕瘦肉精、假劣肉制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食品犯罪,主动进攻,重拳打击,坚决保护百姓餐桌安全。在公安部门开展的“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中,针对食品安全案件侦办中的食品鉴定问题,市食品安全办与公安部门加强协调,建立了送检、检测、鉴定的绿色通道,为打击食品犯罪提供了有力武器。
(四)为引导媒体报道突发事件提供可靠证据。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与处置是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为妥善处置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我们充分利用大宗食品抽检数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