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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规范信贷业务 扫清影子银行获舆论认同

  一、舆情综述

  本期,金融业多项政策引起舆论关注。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分析人士认为该通知旨在扫清影子银行,加强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不良转移的监管,有利于防止不良资产风险的扩散。保险方面,保监会官网就“夸克联盟”等互助计划做出回应,再次强调互助计划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表示会依法打击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等违法违规活动。此外,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金融业营改增成为热点话题。业内人士认为随着金融业营改增的深入,政策也会继续不断的细化调整。此外,金融业营改增是一项巨大的改造工程,周期长、影响广、涉及的系统改造风险也高,只能采用渐进方式。

  二、热点解析

  1.银监会发文压缩银行信贷资产出表空间

  银监会4月28日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简称“82号文”),就交易结构不规范不透明、会计处理和资本、拨备计提不审慎等问题,提出相应具体要求,并明确个人投资人不可投资不良资产收益权。根据《通知》,对于信贷资产出让方,应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在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后按照原信贷资产全额计提资本。开展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的,在继续涉入的情形下,计算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比例和拨备覆盖率等指标时,出让方银行应当将继续涉入部分计入不良贷款统计口径。

  【舆论观点】

  媒体积极对银监会此次发文的目的进行解读。《北京商报》认为,这份通知是为了扫除影子银行,即清理被商业银行包装成投资产品的风险贷款,让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真实地暴露出来。还有业内人士指出,影子银行的存在,已对中国的金融系统安全构成了威胁。“82号文”可以说是对银行此前不良腾挪术的“见招拆招”,既要求银行的不良转移全部在监管层的眼皮底下进行,也能防止不良资产风险的扩散。对于“82号文”可能对银行现有业务产生的影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表示,原本银行开展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规模就不是很大,规则明确后,正常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可以按照规定进行。也有观点认为,2015年登记信贷资产流转标235.4亿元仅是冰山一角,市场真实的业务量要大的多。同样,“82号文”的影响也要大得多。

  【舆情解读】

  由于银行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话题讨论的参与者以业内人士为主。相关新闻的传播量在5月4日达到高峰,单日报道及转发量约360篇。除了对“82号文”展开解读,银监会下一步对银行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监管与引导方向也是媒体关注的话题,预计新规定的出台将再次拉高话题热度。

  2.保监会回应夸克联盟计划禁止险企做背书

  “夸克联盟”网络平台推出的“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近期持续引起舆论关注。日前,一份关于监管部门提示互助计划风险的内部文件流出。一时间,互助计划存在的风险、漏洞、非法集资等问题再度被热炒。

  5月3日,保监会官网就“夸克联盟”等互助计划作出回应,再次强调互助计划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表示会依法打击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等违法违规活动。同时,要求各保险机构加强排查整改,不得与未取得保险经营资质的互联网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或提供增信支持。

  【舆论观点】

  该信息引发媒体及业内人士热议。《金融时报》认为,监管要求不可逾越,相关互助计划没有基于保险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没有科学提取责任准备金,同时也没有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在财务稳定性和赔偿给付能力方面没有充分保证。针对此类互助平台公司,有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以后能不能运营都还是未知数,不论是财务风险,还是政策风险,都意味着钱有可能打了水漂”。保险职业学院教授夏雪芬表示,夸克联盟、e互助、抗癌公社等并不是保险,倒更像是一种慈善,“是一种基于互联网技术建立起来的互助计划,旨在集合众力,抱团抵御人生中的某些重大风险。”不过也有支持互助保险的声音,例如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教授王绪瑾认为,发展相互保险可有效促进我国保险组织形式的多样化,但由于监管、市场等多方面的原因,相互保险快速发展还需要一些时间。

  【舆情解读】

  整体看来,业内人士认为部分互联网公司基于网络平台推出“夸克联盟”等互助计划既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也可能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损害。保监会适时发声起到了提醒消费者注意规避风险的良好效果。相关新闻的传播量在5月4日达到高峰,单日报道及转发量约450篇。对保监会的公开回应的解读以及对互助计划发展趋势的分析构成了媒体的主要关注点。该信息时效性较强,发布后第三天舆论关注度开始大幅下降。

  3.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金融业营改增任重道远

  5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全面推进,金融业纳入范围。金融业涉及广、影响深、业务类型复杂,在营改增中,税务部门与金融机构有效“互动”,相关政策也细化再细化,保障金融业营改增“稳”上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下称为《通知》)规定,金融服务,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金融业适用一般计税方式税率6%,适用简易计税方式的征收率3%。

  【舆论观点】

  在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的过程中,金融营改增吸引了媒体及业内人士的广泛讨论。《21世纪经济报道》积极评价了中国金融业营改增改革,认为虽然国际上罕有真正推行增值税又能完善抵扣税款的办法,但是中国率先破解金融业增值税“世界难题”,制定了营改增政策,对金融行业进行了系统的梳理,给出了一套普遍征税的方案。

  谈及营改增的影响,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认为,从长期来看,金融业通过抵扣不动产、系统改造、服务外包等减税的可能性较大。业内人士预计,金融业数量庞杂,产品类型复杂,客户结构多样,在本次营改增全面推进中是重头。随着金融业营改增的深入,政策也会继续不断的细化调整。此外,《上海证券报》称,金融业营改增是一项巨大的改造工程,周期长、影响广、涉及的系统改造风险也高;除了IT系统外,还需要在财务流程、人员配置、营改增培训等方面配套布置,这都不是一时半会能完成的,只能采用渐进方式。

  【舆情解读】

  金融业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行业,在营改增设计方案中,相当多的举措针对金融业,旨在保障金融业平稳实现税制转换。如何在金融行业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有关政策,以及我国金融业在营改增之后究竟有何变化等问题是媒体的关注焦点。金融行业涉及范围广泛,预计在营改增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将受到媒体的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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