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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驱动下,2016上半年网上舆论生态》报告在京发布(1)

2016年7月22日下午,艾利艾智库在京发布《新技术驱动下,2016上半年网上舆论生态》研究报告。作为国内专于互联网信息领域的权威智库机构,艾利艾智库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对整个上半年的网络舆论生态进行了全面分析。未来,艾利艾智库还将持续关注并发布相关研究报告。

艾利艾智库认为,2016年上半年,在新技术驱动和影响下,网络舆论生态发生显著变化,集中体现在互联网平台类型、表达形式、话题领域等各个层面。同时,互联网与现实社会融合更为深度密切,“互联网+”战略加速落地,互联网信息、技术等各个领域治理走向纵深。

报告指出,2016年,随着互联网新技术催生各类新兴平台的崛起,移动视频直播、知识社区、网络电台等带来传播革新的同时,为受众提供更多表达方式和渠道,2016年上半年网络舆论格局重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移动视频直播商业化起步之年,视频直播愈发具备独立媒介形态。映客、花椒等200余视频直播平台“乱战”,少数已将触手延伸时事热点领域,积极抢占互联网信息入口。(二)付费问答平台“分答”“值乎”“问咖”等掀起知识分享、变现热潮,吸引大批网络名人入驻。但对于付费语音问答模式前景如何,各方莫衷一是,仍待观察。(三)网络电台通过定制化、个性化服务,细分语言内容,逆势崛起,满足用户在开车、健身等特殊场合的新闻和娱乐需求。但同时,网络电台也面临版权纠纷、政策风险等困扰。(四)二次元小众群体相对独立的内容体系、表达形式等屡被主流借鉴或采用,弹幕吐槽、自制视频等交互方式受到更多年轻一代网民追捧,进一步“反哺”二次元文化。在此相互作用下,二次元与主流文化互动融合增多,正在从幕后小众向台前大众转变。(五)重塑网络话语权格局,细分受众,加速网络有影响力群体的分流。从论坛、博客时代的“楼主”、“博主”,到“双微”时代的“大v”,再到现如今的“up主”、“播主”、“答主”,身份、称谓的变换除了直观体现了网络平台的迭代和演变路径外,背后也折射出网络影响力群体正在加速分流。(六)新平台在公共事务中的传播、讨论愈发频繁和显著,由搜索引擎、新闻媒体、“双微”等主导的舆论传播格局正在被重构。突出表现即是,相关事件中,知乎平台均成为舆情源头,知乎长文详析事件经过、系统阐述疑点。(七)新旧平台更多同场竞合,而非完全替代。微博、论坛等平台在公共舆论话题中的首曝、发酵及原创观点贡献等方面,虽不如前,但在用户、流量积累沉淀上仍具优势,“流量池”作用显著,新平台的崛起和成长多数需通过转发、分享等行为从中导流。(八)舆论承载平台多元化,微博、论坛等“传统平台”仍是当前网络舆论研究的主要对象,新型平台所承载的舆论亟待挖掘和评估。

报告发现,2016年互联网新表达趋向多元化、圈群化、视听化。如何在信息海量的互联网中快速有效地识别同类、吸引关注,成为传播交流新需求。

网络流行语更新迭代加快,除具有即时性、娱乐性之外,“只可意会”的特征更加明显,无形中构筑了一道“隐形边界”,让缺乏相同价值认知和背景经历的人难以精确把握该流行语想要表达的确切含义。而能够理解的人则以网络流行语为纽带,建构起基于“共情”的“圈群”社交关系。

开启网络“斗图时代”,网络表情承载内涵更为丰富,与流行语紧密结合,使年轻人不断进行着群体身份的认同和自有话语体系的构建。

主流价值借助微视频“微小”“动态”等优势实现更有效传播,每一次重大热点背后均能发现秒拍、航拍、直播等微视频的痕迹,成为网民不可或缺的信息来源之一。

报告同时指出,2016年上半年,与社会中间群体切身利益相关话题成为易爆点。

报告认为,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造就了一些用户数量庞大的基础性应用,在满足人们更加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同时,打破了信息传播时间和空间的界限,重塑了受众获取信息的习惯。在此背景下,“媒体”这一概念的界限日渐模糊,部分非媒体应用的媒体影响力得以凸显。一方面,用户基数决定了非媒体应用的传播范围,越是底层化的应用越能发挥其传播影响力的一面。另一方面,场景匹配度决定非媒体应用的传播“适宜性”。

报告发现,“互联网+”战略步入加速落地阶段。目前,已有26家中央部委办局、1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通了政务客户端,客户端成为“掌上政务”新抓手。从中央部委到地方省市,都加速了政务数据开放的步伐,出台了多项落实纲要的方案。同时,为解决政务数据开放面临的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隐私保护等问题,需要技术的发展、管理制度结合、风险评估、法律法规多方面举措,提高风险防护能力。各央企“互联网+”实践初现成效,相关举措、理念也被视为行业典型。生产层面,从信息化走向智能制造。

报告指出,2016年,互联网加速颠覆和重构社会各行各业,对互联网管理部门以及行业监管部门带来挑战,同时也对各平台运营者的社会责任提出更高要求。互联网新信息新技术治理走向纵深,呈现出“政府主导、平台协作”新特征。监管部门治理行动深入,互联网法规精准细分,两者相得益彰、互为补充,进一步提速网络法治化进程。互联网企业逐步实现从被动到主动、从配合政府治理行动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转变,“试水”数据联通、共享,编织社会多边共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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