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将对全省住宅老旧电梯开展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
为推进全省住宅老旧电梯,特别是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上及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三无”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工作,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随着近年来电梯数量的高速增长,全省住宅电梯超过11.6万台,并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加。而住宅老旧电梯存在使用年限长,事故隐患多,安全风险大等安全问题,亟待进行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
为抓好此项工作,省上成立了由省质监局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安全监管局参加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住宅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工作。而各市州政府也要将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意见》对目标任务和经费保障做出了明确,力争用2年时间,完成全省住宅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工作;建立健全住宅电梯安全管理、运行使用、维护保养及经费保障、应急处置等长效工作机制;完成摸清底数、安全评估、更新改造的工作任务,而省质监局也将制定详细的《四川省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由各级人民政府确定具有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电梯检验检测或型式试验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作为安全评估机构实施安全评估。
同时,为保障安全评估及更新改造工作的开展,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制定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工作的具体办法,明确细化紧急情况下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形、范围和程序;对建立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老旧电梯,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经费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对“三无”老旧电梯和因部分特困户、低保户及低收入群体等原因造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安全评估和更新改造经费由市州政府统筹解决。力争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住宅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实现建立健全电梯安全长效机制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