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组织开展房地产企业自查评估工作
乌兰察布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组织开展房地产企业自查评估工作
2016-05-09 15:08:25
乌兰察布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组织开展房地产企业自查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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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05 09:47 作者:地税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管理,落实“营改增”政策,乌兰察布市地税局直属分局于近日组织辖区内的房地产企业对近5年的涉税情况开展了税收自查工作。
一、清查方式和清查内容。
此次清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主管税务所督察的形式。
自查内容有以下几项:
1.企业基本情况概述。包括纳税人识别号、成立时间、经济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和财务会计制度等内容;
2.项目情况。包括项目位置、通过何种方式取得土地、取得土地所支付的费用、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可销售面积等;
3.企业申报信息和纳税情况。包括在国地税分别缴纳税款情况、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适用的税率和自查年度的纳税情况。
二、在企业开展自查阶段,直属分局成立专人小组,对企业自查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并加强对纳税人自查工作的辅导。
三、自查工作结束后,直属分局将对自查无问题或成效不明显的企业进行分析排除,对自查不认真的企业,组织实施重点检查。
此次自查全面梳理了房地产企业在经营中的涉税问题,加强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为落实房地产建安行业“营改増”政策做好准备。(方舒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