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观察:诉讼之外,对权利的“自
新华网舆情分析师 李向帅
5月初的丢肾事件最近又起波澜。据报道,当事医生正在准备以个人名义起诉最初刊发报道的媒体。“维权不仅是为我自己,也为了这个行业,希望能对同行产生正能量的影响。”近年来,类似医患互信缺失引发的热点事件,在舆论场并不鲜见。如何解开这个信任死结,成为医患双方,甚至社会须共同面对的难题之一。今年5月,广东伤医事件后,高校心理教师唐映红就认为,“中国社会现在出现的种种医患冲突,也是整个社会机体病入沉疴的反映”。
如果我们从消除医患隔阂的角度来理解正能量,当事医生通过起诉能够达成预期效果吗?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通过诉讼这个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利,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医生自然也不例外。从近年来一系列医患纠纷的报道来看,在汹涌的舆论大潮中,医生、护士群体从相对沉闷到主动发声,展现出高度的权利自觉,这种现象已成为医患类话题舆情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际上,医生有自身的权利,患者也有自身的权利。放眼整个舆论场,可以说,相关纠纷背后都不乏“权利”的身影。要想缓解医患隔阂,医患双方如何看待对方的权利,至关重要。王志安曾在采访万氏兄弟(右肾消失)以后写就的《消失的信任》中有这样一句话,“他们要的不是钱,是一个说法,符合自己期待的说法”。很显然,如果患者这样看待自己的权利,结局很可能是无解。
同样,如果医生看不到与自身权利存在密切关系的患者的权利,其谋求权利的效果很可能会打折扣。对“希望能对同行产生正能量的影响”之说,京华时报评论就持有不同的看法。该评论认为,当初媒体报道“肾丢失”确实不甚准确,但这样的不准确并非某个人杜撰,而是来自远方的消息只能让人产生这样的判断。因为,相关的检查报告真真切切地写着一侧肾缺如,而医生也没有把这个“缺如”的含义说明白。此前,涉“丢肾门”的媒体也曾自辩,“刘永伟讨要了大半年的说法,在媒体的关注下,一个星期就得到了”。“如果相关调查部门及时给了患者一个说法,怎么还会有患者‘找肾无门’,求告媒体的事?”
面对信任缺失这个难题,诉讼作为一个操作性较强的解决方式,无疑是一次宝贵的尝试,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较强的操作性的关键,不仅在于对双方权利的最终厘定,更在于这种最终厘定的依据——事实。也就是说,法庭裁定的依据,不会是某一方对权利的诉求,而是依据法律原则对纠纷来龙去脉的扎实而细致的调查与了解。换言之,法律框架内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各自的诉求,才是双方矛盾的关键点,也是双方最大的交集。
面对权利纠纷,争取自身权利的同时尊重他人权利,才能消除或减少纠纷。回到医患纠纷这个话题上来,医患双方在争取自身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对对方权利存有最基本的敬畏和尊重,进而保有起码的自省。实际上,类似于医患关系,人们的不少权利都是需要对方让渡才能实现的。这就需要加深对对方的理解。
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个角色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尚处于磨合期。从先发国家或者一些医患关系较好的国家来看,医患双方权利的满足有赖于一个良好的制度设计。而在朝向这个制度的过程中,无论是医生还是患者,这种“自省”无疑也是十分重要的。从增进整个社会正能量的角度看,相较于诉讼这种法律途径,这种“自省”对于问题的解决同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