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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板]侨兴电子涉及诉讼遭广发银行追讨1.7亿元

  全景网2月10日讯 侨兴电子(837751)周五发布诉讼公告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日前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惠州侨兴电信工业有限公司、惠州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尚未清偿所有债务,要求惠州侨兴电信工业有限公司、惠州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及惠州侨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违约人偿还债务,侨兴集团有限公司、吴瑞林、吴志忠、吴志阳、吴志坚作为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东莞市南信实业有限公司向其支付应付账款。该案件标的额为1.70亿元。

  公告显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根据其与惠州侨兴电信工业有限公司、惠州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惠州侨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授信业务总合同》及《授信额度合同》,向惠州侨兴电信工业有限公司及惠州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发放贷款并垫付其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款项。惠州侨兴发展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价值2.12亿元的土地、房产为《授信业务总合同》及《授信额度合同》提供抵押担保。侨兴集团有限公司、吴瑞林、吴志忠、吴志阳、吴志坚为《授信额度合同》下的责任及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惠州侨兴电信工业有限公司以其对东莞市南信实业有限公司享有的1.58亿元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本案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将惠州侨兴电信工业有限公司、惠州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惠州侨兴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前三被告,要求三被告共同偿还贷款本金5905.25万元及相应利息124675.83元、罚息133464.95 元、复利260.9元,合计金额5931.09万元(暂计至2017年1月12日,但应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要求三被告共同偿还已经兑付的19张银行承兑汇票项下已垫付款项本金人民币1.11亿元及滞纳金38.75万元(暂计至2017年1月12日,但应按合同约定计算至还清款之日止)。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7年2月8日下发法院传票,并于2017年3月1日开庭审理,目前暂无判决/裁定/判决结果。 侨兴电子表示,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判决,暂时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全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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