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跨境电商 个人可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重庆商报讯 近日,市政府印发的《中国(重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正式对外公布。重庆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有了“施工路线图”和总体目标。《方案》指出,到2017年,实现跨境电子商务总额100亿美元。
到2017年 跨境电商交易100亿美元
今年1月1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同意重庆在内的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重庆是中国唯一具有跨境电商服务四种模式全业务的试点城市,可进行一般进口、保税进口、一般出口和保税出口业务。《方案》称,到2017年,重庆将形成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综合保障体系,形成具有内陆特色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实现跨境电子商务总额100亿美元。
建“单一窗口”市民“海淘”更省时
重庆市政府口岸办相关负责人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重庆“单一窗口”建成运行后,企业便可一次性完成多个部门的流程,减少政府部门之间、企业之间和政企之间不必要的重复工作、多余操作和沟通成本,无论是重庆对外出口,还是市民在网上购买境外商品,都将极大缩短时间。
允许个人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
《方案》提出要推进模式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和生态链。“允许在综合试验区登记备案的电子商务企业及个人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则是这次创新的体现。
楼宇厂房搞跨境电商 税收可优惠
《方案》提出要在资金和政策方案给予跨境电商扶持。其中,将充分发挥政府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作用,对跨境电子商务保税仓、海外仓、体验店、服务平台、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进出口业务等予以专项支持;将利用进出口银行和中信保优惠贷款、出口担保等政策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扶持引导;鼓励利用现有商业楼宇、仓库、厂房等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有效引导社会资金进入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领域,为小微企业和网商个人创业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