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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市法律援助舆情研判服务维稳效果显著

2009年以来,鹿泉市法律援助中心树立“大法援”、“大服务”的理念,在接听12348法律热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服务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等法律援助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苗头性、普遍性、群体性等热点、焦点、难点民生问题进行研判,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建议和对策,采取专项服务措施,为党委政府决策和行政部门执法,提供参考和依据,为开展便民服务创造更好的平台,建立起“搜集、研判、服务”三位一体的法律援助舆情研判机制,成为社情民意的“互动平台”,便民惠民的“绿色通道”,扩大援助覆盖面、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载体”,成为创建和谐,服务大局,维护稳定的“得力抓手”。具体作法是:

一、多渠道搜集法律援助舆情信息

(一)收集舆情信息的渠道和方法。一是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渠道。在日常接听“12348法律热线”、接待群众来访、代理诉讼、仲裁案件、进行非诉讼调解等工作中整理、捕捉舆情信息。二是服务涉法涉诉信访渠道。法律援助律师在从事涉法涉诉信访联合接待,参加市级领导信访议事会、调度会,参与各级领导信访接待、参加重大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领导包案组工作,参与信访听证会过程中汇集、筛选出有价值的信息。三是服务“三位一体大调解”渠道。鹿泉市三位一体大调中心、全市208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乡镇的三位一体大调解中心、各市直部门设立的调解工工作组、和各基层法庭,都有法律援助志愿者,他们兼具矛盾纠纷调解员、法律援助志愿者和舆情信息员三合一的身份,他们最了解基层困难群众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通过对他们的培训、指导,确保在第一时间,把第一手信息资料报送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四是网络渠道。市法律援助中心设专人负责,定期登录有影响力的主流网站和各类“论坛”、“博客”,尤其是研究“鹿泉吧”的信息,收集涉及到鹿泉辖区具有社会性、普遍性的网络舆情信息。

(二)收集舆情信息的重点。法律援助工作接触的主要是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我们收集舆情信息重点是带有苗头性、涉众性、系列性、多发性、区域性和行业性的社会热点、焦点等涉法舆情。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被征占土地农民的补偿和社会保障、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三年大变样”中拆迁安置补偿等问题。

二、分层次组织舆情研判

首先,对收集的舆情信息进行分类整理,比较筛选,确定研判课题。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负责对涉及全市范围内的苗头性、行业性、群体性重大问题的研判; 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负责对乡镇辖区范围内区域性、多发性问题的研判,形成了县、乡两级舆情研判体系。其次成立研判小组,确定研判人员。根据课题的实际情况,必要时聘请或吸收有关部门的专业权威人士参加,明确责任人,签订责任状。研判人员有针对性地进开展深入调查研究,收集详实的第一手材料,穷尽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和地方法规的规定,经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后,作出舆情研判结论。

在研判方式方法上,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按政策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实现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统一,在法律强制性规定底限内作适当变通处理,作出情、理、法有机结合的研判结论。在研判结论形式上,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制作:《领导决策参考》、《法律援助舆情分析报告》、《网络舆情监测》、《专题服务指导意见》等多种类、多层次的研判报告。

三、构建三级援助服务网络

法律援助舆情研判的结果主要用于上报领导、预警预报、指导援助服务三个层面,促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实现大面积地保护弱势人群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一是为领导提供参谋服务,使决策更惠民、利民、为民。首先把《领导决策参考》、《舆情分析报告》、《网络舆情监测》等舆情研判报告上报有关领导,让领导充分察民情、晓民意、知民忧,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以便出台的决策更惠民、利民、为民。二是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超前服务,防患未然。上报领导的研判报告,经过有关领导的审定同意后,由鹿泉市综合治理委员会统一协调,向有关行业、部门、乡镇发布预警预报,提出法律建议和应对措施,为防范管理风险、完善防控措施、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执法力度提供了有力支持。三是开展专题法律援助服务,更便民、更高效。《专题服务指导意见》是针对系列性、行业性等专门的问题作出的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对指导法律援助宣传、培训、接待、咨询、非诉讼调解、诉讼代理等各项工作,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权威性。对引导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了解法律政策、解除疑问、疏导情绪,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自身利益,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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