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回应舆情就是回应民意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要求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当舆情不再是一个陌生的词语,政府部门“少说话”、“不说话”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态势了。但是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官员遇到舆情被网友质疑时,仍然坚持“死扛”。在他们看来,回应很容易制造新的热点,而死扛着不回应虽然会挨骂,可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很快就会过去,转向新的热点。政府部门依靠“定力”挺过去,却错失了舆情处置的最佳时效,让自己陷入被动。
一些地方政府面对突发事件时之所以怕麻烦,不愿意担当,说到底还是制度不健全。没有标准和强制性,大家势必会因为怕麻烦而选择沉默。这一次,国务院专门针对政务舆情下发通知,不仅明确了政务舆情的回应责任,而且对于需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标准、政务舆情的回应实效做出了硬性规定。除此之外,《通知》还明确了建立政务舆情回应激励约束机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回应机制、回应效果为重点,定期开展督查。有了这样具体可操作性的制度,地方政府还会继续做鸵鸟了?
的确,应对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技巧和能力,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短时间内做到让各方满意固然有一定难度。但是,政府部门至少应该拿出积极、负责的态度,向公众公开已知的信息,以此澄清事实,消除疑虑,遏制谣言。
政务舆情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当前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国务院通知发出后,各个地方政府必须严格执行,建立和健全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将工作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上。特别是要建立问责机制,并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做到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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