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筹炒股”悄然兴起搅动股市 处监管真空
在场外配资日渐萧条的情况下,一种全新的炒股方式——众筹炒股悄然兴起,并受到热捧。这种众筹炒股的模式里有三个重要角色:一是“炒股牛人”,即实际操盘人,二是一批“小白”股民,即跟投人。此外,还有在其中充当“中介”角色的互联网理财平台。尽管不少众筹炒股平台上引用《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等作为该模式的法律解释,但业内还是出现不少质疑声音。他们普遍认为,这种模式处于监管的真空之中,使很多不具备风险承担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的投资人进入证券市场,不可避免面临着随时被叫停的政策风险。
深圳商报记者 谢惠茜
众筹炒股又被称为集资炒股,在业内还有叫“股票合买”、“股票跟投”等听上去高大上的名字。但无论使用哪种名字,在场外配资叫停之后,一波民间资金正通过互联网的方式汇集到一起,再次悄悄流入股市。在此背后,是一批充当“中介”的互联网理财平台和“炒股牛人”的身影。
众筹炒股接棒配资走红
在去年,证监会彻底叫停股市多种形式的场外配资后,民间“借杠杆炒股”的现象似乎一下子就沉寂了下来。
但永远不要小瞧市场的创新力量。
在失去场外配资资金的情况下,一种全新的“加杠杆”炒股方式悄然兴起,并受到热捧,而这种方式便是众筹炒股。只不过这次将杠杆加到了“炒股牛人”身上。
深圳商报记者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这种众筹炒股的模式里有三个重要角色:一是“炒股牛人”,即实际操盘人,二是一批“小白”股民,即跟投人。此外,还有在其中充当“中介”角色的互联网理财平台。
具体的操作过程是,这些互联网理财平台根据特定的标准和条件去寻找或者通过审核平台上自荐的投资人,筛选、认证出一批炒股能力较强、过往交易业绩较好的“炒股牛人”,然后由其在平台上发起众筹项目,项目募集资金只能用于二级市场股票交易。而平台上的其他投资者,可对这些项目进行投资,同时可以共享这些项目的收益和风险。
“我们这个业务是去年7月1日才正式上线的,截至目前也就一年多的时间,但投资人已经累计跟投了6~7千万了。”人人操盘合伙人毕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我们有超过上万的投资人,都是在平台上已经完成跟投的。”记者致电另一家同样专注于此业务的平台陨石地带的客服,得到的是类似的回复。
具体项目模式各平台有别
在该模式悄然兴起后,主打这样的互联网理财平台也如一夜春风般崛起。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具体到项目模式上,各个平台上还是有所区别的。
就拿业内较为出名的两家平台——人人操盘及淘股神来举例,虽然其业务模式看上去非常相似,但仔细研究下来,却还是有一些不同。
比如,两家平台上众筹炒股的项目都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保本型,另外一种是进取型。但淘股神相较于人人操盘,还多了一种项目类型,为稳盈型,即除了保证跟投人的本金不受损失外,同时无论是股票盈利还是亏损的状态,都要保证让投资人获得一定的保底收益。此外,在股票盈利的时候,跟投人还能获得一定的项目收益分成。这样的模式同样出现在陨石地带上,而且记者注意到,在陨石地带上,所有的项目都是稳盈型的。据其官方介绍,其操盘人“在平台设立项目风险金承担固定收益和优先止损,超额收益八二分成:操盘手提80%,投资人提20%”。如在该平台上最新发布的一个项目“信宜东方15期T+25”,在该项目的描述中便提到,“固定收益2.80%,超额收益二八分成,项目合买额度1000万元,操盘手风险金150万元,操盘期限25天。”
“其实,这种保本保收益的模式就跟去年的P2P配资很像了,在我的理解里,现在的股票合买应当是一种全新的创新模式,应当更类似‘微型私募’而不是配资。”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指出。
处监管真空前景难测
正因如此,在不少人,尤其是有闲钱又苦于不懂操作的小白股民眼里,这确实是较为省事又安全,同时回报又颇高的一项投资。
深圳商报记者也粗略计算了一下,若像上述陨石地带项目中提到的那样,跟投人在锁定短短25天后便可获得2.80%的固定收益,那么投资人的固定年化收益至少将超过40%,如果再加上投资者的浮动收益,实际收益将更高。
这么看来,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收益,足以秒杀市场上几乎所有的理财产品。
但是,这样模式真的合法合规吗?
在这些众筹炒股的平台上,对于该模式的法律解释,大多都是依靠《民法通则》关于合伙人的规定,并表示符合《合同法》及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和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及可行性。对于平台的作用,则是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陨石地带方面表示,“平台为民事主体提供居间服务,为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服务,促成双方形成合伙经营关系的行为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受法律保护”。
尽管如此,业内还是出现了不少质疑的声音。他们普遍认为,这种互联网理财平台现阶段的蓬勃发展是因为正好处于监管的真空之中,但却不可避免面临着随时被叫停的政策风险。
“虽然这些众筹炒股平台业务模式所依托的法律基础,是《民法通则》中关于合伙人的规定,但我认为民法通则属于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一般法律规定,还需要满足特别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而且在众筹炒股模式中,操盘人作为领投人,普通投资人作为跟投人,实际上属于一种代为理财的概念,是实际对外经营咨询业务,收取佣金,承担保底责任,操盘人作为自然人,可能涉嫌非法经营。如果没有限制投资人的投资金额、投资人数,很可能将会触犯非法集资的红线。”一位不愿具名的深圳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他进一步指出,参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股权众筹有严格的合格投资者限制,虽然众筹炒股不属于股权众筹,但其均属于证监会监管,监管思路应该是一样的,所以不排除将来会被叫停的可能。
“这样的炒股模式其实就是踩在法律的灰色地带。过去炒股的人群中有些互相信任的朋友,会自己在小圈子里组个合伙企业,跟着其中的带头大哥进行操盘。这种形式规模都很小,也是法律所允许的。但如果是非熟人之间的募资,应该以非公开募集的形式走私募基金的路线,因为除了公众公司外,其他的主体都不能公开发行或募集。”另一位业内资深人士亦指出。
记者也注意到,去年底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禁止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市场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其实也是为了杜绝变相以互联网的形式进行阳光私募的行为。
“另外,众筹炒股模式资金流向如何保证,也是一个难题。多数平台会标榜第三方支付、银行、证券公司监管,但是实际情况是,投资人的资金必然会经历汇集至某证券账户的过程,这个过程是需要所谓的操盘手人为操作的,也无人去监管,容易出现漏洞。而且,证券市场本身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所以对于投资人的风险承担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是有要求的。而众筹炒股使很多不具备风险承担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的投资人进入证券市场,平台承诺保底收益的行为本身是具有很高的投资风险和社会风险。”智金汇创始人杨溢表示。
业者称愿“戴着镣铐起舞”
对此,毕建也承认了平台所可能面临的政策风险,也承认在操作的过程中有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但他认为,从整体上来看,由于此种模式风控路径比较清晰,因此目前最大的风险在于政策风险,在资金安全方面相对市场上很多理财产品来说已属不错。
因此,毕建表示,虽然也有被随时叫停的担忧,但平台不会停止对创新模式的探索。他将其称之为“戴着镣铐起舞”。毕建告诉记者,其最初创新这种模式的目的,在于通过互联网引导散户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炒股的人做,“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散户的市场,而这样的市场是不健康的,帮助中国证券市场淘汰散户,是成熟资本市场必须经历的一个过程。而且人人操盘突出了平台的社交属性,此举就是为了规避公募基金不透明的现状,同时降低私募基金的门槛,就是为了让更多的小白可以享受到炒股投资的乐趣。”
事实上,这一块市场空间也非常值得想象。据公开数据显示,目前中国股民数已超亿,而其中真正会操盘的人不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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