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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法院走进社区开展反家暴宣传活动

2017年3月1日,值“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施行一周年之际,如皋市人民法院妇委会、高新法庭联合市妇联、市检察院,在如城街道宏坝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此表达对妇女群体的关爱,使她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反家暴法》中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等方面,广泛宣传妇女维权的基本知识,增强其防范家庭暴力、抵制家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活动现场也吸引了很多男性同胞,高新法庭女法官结合自己在审判实践中的案例引导他们理性处理家庭矛盾,“切莫动手”,爱护家人。尽管阴雨绵绵、天气寒冷,法官们还是热情地接待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地解答她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为构建文明、和谐社会贡献一份力量。

《反家暴法》规定,如果当事人的人身遭受家庭暴力有危险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如皋法院法官建议,受害人遇到家暴时要勇于向亲友求助,或者向公安机关、居委会、司法所等请求保护,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对家庭暴力说“不”!(沈飞 胡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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