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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区域形象标识设计

2016年6月24日——2016年7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三、征集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设计主题要立足于乌兰察布市、大同市、张家口市三地独特品质,凸显合作区区域的文化积淀、特色内涵。

2、应征作品设计方案要简洁大方、特点鲜明,同时寓意丰富、标识性强,体现乌大张合作区团结、开放、绿色的发展理念,适用于各种宣传途径。

3、应征作品包括设计方案(标识图案)及文字说明,简要阐述设计思路、理念,标识内涵、释义,字数限于500字内。

4、应征作品要求jpg格式,要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原文件以矢量格式保存,直式或横式皆可。

5、应征作品须设计作者(或机构)原创,未曾公开发表,且不与其它国家、组织、城市或区域的已公开发表的标识相同或近似,应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产权的要求。

四、提交方式及要求

1、应征者可同时提交多套设计方案,请在主题上注明“乌大张合作区LOGO征集/作者名”字样,作品文件请添加在电子邮件附件中,并附上应征者姓名、地址、电话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以便及时联系。作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hzqxtb@163.com,联系人及电话:满洪江  0474—8326060、18347409997。

2、递交的设计作品中,除标识中的中英文之外,作品画面不得出现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及设计说明等任何文字信息,以确保作品评审的公开、公平与公正,否则该作品视为无效。

3、本次标识征集作品,只接受作品及相应材料电子文件的邮件发送方式,作者无需递交作品的打印稿及相应材料实物。

五、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所有应征作品将接受专家评审,活动设最佳设计奖1项,即唯一录用设计方案,奖金人民币5000元;优秀设计奖5项,奖金各人民币1000元;活动纪念奖10项,奖金各人民币500元。

入围作品及评选奖励情况将在乌兰察布、大同、张家口三市政府网站及党报上公布。

六、特别声明

1、采用的蒙晋冀(乌大张)长城金三角合作区区域形象标识,著作权及相邻权等知识产权自确定之日起自始归属本次活动的征集单位所有。由征集单位全权决定采用作品的注册、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入围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2、参选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参选作品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给征集单位造成损失,参赛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本次标志征集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作者请自留作品底稿。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乌兰察布市区域合作交流办公室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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