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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群众接触零距交流离塑造检察官良好形象

  (通讯员 车超)近日,陕西省宝鸡市陇县检察院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积极参与全县法治宣传月活动。由该院控申部门牵头,会同院民行、控申、侦监等部门参与,用辖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

  现场受理咨询,解疑释惑。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现场受理咨询等相关事务,对群众关心的法律疑问进行耐心解答。

  积极受理群众来访,化解矛盾。对属于检察机关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立即办理;不能解决的,限时妥善解决。对不属于检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来访,根据来访件的具体内容、问题性质,分别转交和移送,实行归口办理。

  迂回式的学习。通过广泛接触群众,倾听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政治、执法等方面的看法和认识,并通过人民群众提出的行政、经济、民事等诸多方面的疑难问题,发现自身知识的缺陷和不足,向各行业专家学习,向书本知识,再用所学知识回报社会,服务群众。

  潜移默化式的学习。通过宣传活动,检察干警从社会汲取精神食粮。通过了解社会,体察民情,从社会各类群体中汲取精神营养,增强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坚定忠实实践,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塑造检察官良好形象。

  在此次宣传活动中,通过广泛接触群众,倾听广大人民群众诉求,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现场接受法律咨询10余人,进一步畅通“信访服务渠道”,发挥了检察机关控申部门解决社会矛盾“减压阀”和“调节器”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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