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老龄年度“十大新闻”等3奖项推选公布办法
水母网3月1日讯(通讯员 葛海燕 记者 张奕)日前,烟台市老龄办向各县市区老龄办、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老年社团以及有关新闻媒体印发了《烟台老龄年度“十大新闻”“十大新闻人物”和“新闻宣传好作品”推选公布办法》,对年度烟台老龄“十大新闻”“十大新闻人物”和“新闻宣传好作品”推选公布办法做出进一步规范。
为全面回顾和展示年度全市老龄工作,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力度,扩大老龄工作影响力,努力营造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烟台市老龄办将按年度组织开展烟台老龄“十大新闻”“十大新闻人物”和“新闻宣传好作品”推选活动,并对活动的指导思想、推荐标准、推荐办法、评选公布办法、宣传方式和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规范。
今后,烟台老龄年度“十大新闻”“十大新闻人物”和“新闻宣传好作品” 推选建立日常遴选和年度集中推选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日常遴选由各县市区老龄办、市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老年社团和新闻媒体,根据推荐标准组织推荐候选新闻事件、新闻人物和新闻宣传作品。市老龄办组织按月进行统计汇总,挑选重点老龄新闻事件、新闻人物和新闻宣传好作品在市老龄办网站上予以展示。结合国家和省老龄办有关推荐工作,市老龄办将在每年11月印发推选工作通知,由推荐单位要按要求择优集中推荐报送。
年度报送的烟台老龄“十大新闻”候选新闻事件、“新闻宣传好作品”候选作品,由市老龄办择优向国家和省老龄办推荐参评年度国家和省 “十大老龄新闻”和“老龄新闻宣传好作品”推荐活动。年度烟台老龄“十大新闻”“十大新闻人物”和“新闻宣传好作品”由市老龄办组织有关方面的人员和专家召开评审会,经综合评定将最终确定年度烟台老龄十大新闻事件、十大新闻人物和新闻宣传好作品若干,并在市老龄办网站上公示,由市老龄办结合有关工作安排,举办年度烟台老龄“十大新闻”“十大新闻人物”和“新闻宣传好作品”揭晓仪式,并通过市级主流媒体集中向社会公布。对推选出的年度烟台老龄“十大新闻”“十大新闻人物”和“新闻宣传好作品”,联合市级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在市老龄办网站和“烟台老龄”公众微信号上推广,并积极向中央和省级媒体推送,各县市区老龄办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