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温峤“老娘舅”:调解四年头,心得五万字
年近七旬的党员老夏是温岭市温峤镇选聘的一名“阳光调解员”。
自2012年成为专职调解员以来,老夏承担的民间纠纷案件每年都在60起以上,其中2015年调处了85例,调处率在96%以上,今年已成功调处了17例。
在工作中,老夏一边实践一边摸索,他将这些思考用文字作了记录,四年下来,居然积累了五万字的调解心得。
老夏说,我写的调解心得,等于在书写自己的人生,如果能被认同或有所借鉴,那我的人生会更有意义。
农村调解:一边学习一边记录思考
老夏名叫夏行增,曾当过人武部长,从事过民政工作。
“这些民间纠纷大多以治安案件调解为主,用得最多的是《侵权责任法》。”老夏说。虽然年近70,但老夏从事调解工作之后,认真地学习了《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我首先自己得知法,不然怎么去说服人家?”
2013年3月4日,温峤镇莞渭童村发生了一起人员死亡案件,65岁的童某在肢体冲突中当场死亡。老夏参与了此案调解。
一开始,童某家属提出50万元的赔偿要求,第一次调解失败。此后,老夏与另一位调解员一起,反复做工作,最后双方在21.8万元赔偿额的基础上签订了协议。
在处理这个案件过程中,老夏深刻体会到,必须学会使用法律。
经过几年来调解工作的积累,老夏总结了15类民间纠纷的发案因素,调解人应该具备的10种能力,以及当事人的15种心态等。所有这些,老夏都一一记录下来,并整理成调解的概念与见解、调解中的有效做法、赔偿数额计算、调解协议等章节,以及他自己对典型案例的体会等等,总计五万字左右。
最难的事:与不讲道理的人讲道理
老夏说,做调解工作,最难的事情是与不讲道理的人讲道理,有些还是鸡毛蒜皮的邻里纠纷。
去年3月份,王某某与邻居黄某起了纠纷,让老夏去调解。纠纷起因为黄某小孩在外随地小便,王某与孩子家长黄某吵架,动手打了人家,黄某医疗费花了800元。
老夏去找当事人王某某谈话,王不仅不肯认错,反说对方敲诈。最后,在老夏的努力下,医疗费的钱也付清了。老夏说,这也算是成功地与不讲道理的人讲了道理。
就在童姓死亡案件的调解过程中,童某家属对老夏不满,当众质问他是否受了童某某的好处。老夏说:“我当时也觉得很委屈,但我忍了,如果我自己被激怒的话,这调解工作就不可能成功。”
“调解是份得罪人的工作,面对当事人复杂的心理,应依法据理,析法维权,让行为人心服。”因此,他被群众亲切地称为调解“老娘舅”。
用心调解:用热心融化冰心
虽然每月拿的工资不多,老夏的家境也并不富裕,但是为什么选择调解工作,老夏有自己的想法。他说,去企业,工资肯定不止这个数,但仅仅是为老板一个人服务。作为一名老党员,理应为更多的人服务,同时也可以使自己在退休后再度融入社会。“虽然工资不高,有人说,你走走到,尽尽义务就可以了,但我不这样想。”老夏说,“这个工作,需要用我的一片热心,去融化人家的冰心。”
“老夏能够根据当事人的性格特点,结合具体案情,设身处地跟别人讲道理让人家更能接受。”温峤派出所负责人这样评价老夏,“作为基层调解员,他工作非常认真,关键是他能思考这些经手的案件,并形成文字,这个非常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