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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6-103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或“公司”)2016年8

  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于2016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柏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详见 2016年 8月 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的披露内容。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 2016年 8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的披露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具体详见 2016年 8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柏兴、龚茵、周建新、詹祖根、马晓虹、陈昆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赵世君、金晓峰、李永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位独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中无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本次提名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 6年的情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议续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如下:

  陈波瀚:总经理,任期三年(2016年8月24日至2019年8月23日)程 娴: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2016年8月24日至2019

  年8月23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上述人员,具体详见2016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 的披露内容。(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规定及公司经营工作安排,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议续聘如下高级管理人员:

  胡常青:财务总监,任期三年(2016年8月24日至2019年8月23日)沈恂骧:副总经理,任期三年(2016年8月24日至2019年8月23日)程 娴:副总经理,任期三年(2016年8月24日至2019年8月23日)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详见2016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站()的披露内容。(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手续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新增股份上市事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现行《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具体详见 2016年 8月 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的披露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2016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8月 23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柏兴先生,1956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常熟第二电线电缆厂厂长助理、常熟电线电缆

  三厂厂长、常熟市中利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江苏中利电缆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江苏中利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常熟利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利科技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宁夏中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网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南互联网证券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利万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康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王柏兴先生为中利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 2016 年 8 月 23日其直接持有中利科技 267,827,337股,通过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利科技 9,900,000股,通过“国金中利增持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国金中利增持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中利科技 7,892,527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53%。

  王柏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王柏兴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龚茵女士,1967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美国蒙东娜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EMBA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先后就职哈尔滨建筑大学基建处、哈尔滨建筑大学财务处、哈尔滨工业大学财务处,曾任江苏中利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利科技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熟市协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苏南互联网证券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中利万农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龚茵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 2016年 8月 23日龚茵女士直接持有中

  利科技 1,169,200股,通过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利科技

  1,020,000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

  龚茵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龚茵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周建新先生,1966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常熟市唐市镇张湖村支部书记、江苏中利光电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利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网能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周建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 2016年 8月 23日周建新先生直接持

  有中利科技 505,001股,通过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利科

  技 540,000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

  周建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周建新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詹祖根先生,1957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曾就职上海南洋电缆厂、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江苏中利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熟科宝特种线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董事、常州船用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新加坡 SCA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苏州科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上海康速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詹祖根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 2016年 8月 23日詹祖根先生直接持

  有中利科技 100,000股,通过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利科

  技 405,000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

  詹祖根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詹祖根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马晓虹女士,1954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先后任常熟被单厂财务会计及财务科副科长、财务科长、厂长助理兼财务科长、副厂长兼财务科长、上海华源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副总经理、江苏双猫董事及副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熟金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与副总经理。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新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与总经理、江苏金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马晓虹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马晓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马晓虹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陈昆先生,194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电工学院(现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材系电缆专业,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曾先后任职上海电缆研究所科研技术办公室副主任、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科技处处长、信息中心主任、副所长兼科技开发中心主任、副所长兼检测中心主任、产权处处长、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电缆研究所高级顾问。

  陈昆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陈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陈昆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世君先生,196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教授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就职上海新世纪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泰昌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世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赵世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赵世君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金晓峰先生,1968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职称。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美国 Agiltron公司高级研究员、江苏亨通集团技术创新中心技术总监。现任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教授、俊知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晓峰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金晓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金晓峰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李永盛先生,1950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南京第二钢铁厂厂长助理,南京电脑计量设备公司副总经理,南京市冶金物资供销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南京清新电子通讯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医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现任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金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永盛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永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李永盛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附件三: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波瀚先生,1964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美国 UMT 大学项目管理专业。曾就读香港大学-复旦大学金融专业

  EMBA、清华大学工商管理 EMBA 培训班、清华大学国学总裁班。曾任中利电

  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中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波瀚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 2016年 8月 23日陈波瀚先生直接持

  有中利科技 235,000股,通过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利科

  技 180,000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

  陈波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陈波瀚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沈恂骧先生,1958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江苏中利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制造部经理、装备部经理、业务部经理、常熟市中利光电材料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沈恂骧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 2016年 8月 23日沈恂骧先生直接持

  有中利科技 880,000股,通过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利科

  技 1,080,000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1%。

  沈恂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沈恂骧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胡常青先生,1979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先后任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固定资产会计及税务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利科技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董事、苏南互联网证券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胡常青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 2016年 8月 23日胡常青先生直接持

  有中利科技 505,000股,通过常熟市中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利科

  技 540,000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

  胡常青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胡常青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程娴女士,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助理会计师、中级经济师。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读上海交通大学 MBA培训班,曾就职环亚(上海)国际货代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曾任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公司物控部经理,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董办经理,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宁夏中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苏南互联网证券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程娴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 2016年 8月 23日程娴女士直接持有中

  利科技 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程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程娴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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