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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所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招24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茅政办发[2011]96号),十堰市茅箭区所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资格条件

茅箭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4名,招聘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16年十堰市茅箭区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详见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各个环节,含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至8月30日每日8:30-17:00(仅限工作日、工作时间,下同)。

2、资格初审时间: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8月22日至8月30日每日9:00-17:30期间登录十堰市茅箭新闻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教育局负责,如有疑问请咨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教育局。

3、缴费确认时间: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6年8月22日至8月30日每日9:00-18:00进行报名确认和网上笔试缴费。报考人员缴费后,网上显示“确认”,报考人员点击确认后缴费即为成功。未按期参加报名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时间: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9月5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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