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载入中...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向中国共产党潍坊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提高政治站位 忠诚履行职责

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中国共产党潍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潍坊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5日)

现将本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五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和对今后工作的建议,向中国共产党潍坊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在全面从严治党道路上奋力前行的五年

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我们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的五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委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正风肃纪、正本清源、正道直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富裕文明新潍坊提供了坚强保证。

五年来,我们坚持全面从严,层层传导压力,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夯实。市委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着力构建明责、履责、考责、问责的链条,推动各级压力上肩、责任生根。市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每年协助市委细化量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督促各级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晰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张清单”,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责任体系。完善约谈谈话制度,市级领导约谈县级党政负责人327人次,市纪委常委与县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271人次,逐级传导履责压力。采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群众满意度评价”的方式,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日常考核台账,每年底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对基层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考核,结果计入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市属开发区、市直部门绩效综合考核。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全市共对266名党员干部实施问责,其中县级干部22人,以有力的问责倒逼了“两个责任”落实。

五年来,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从严纠正“四风”,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让人民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强化监督检查,畅通来信来访、互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举报渠道,整合市县两级纪委力量开展常态化明察和交叉式暗访,扎紧织密监督网。坚持铁面执纪,把“四风”问题列入执纪审查重点,对省委巡视反馈、巡察、信访举报、执纪审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深挖细查、决不放过。全市共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1241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39人,涉及县级干部23人。深化专项整治,协助市委开展“五项清理”,持续开展为官不为和市场中介组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74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21人。狠抓通报曝光,与市级新闻媒体联动,利用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建立同步曝光机制,全市共通报曝光“四风”问题222期546起,以持续有力的震慑,强化了不敢、知止氛围。

五年来,我们紧握纪律戒尺,实践“四种形态”,形成和巩固了不敢腐的氛围。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市共审查违纪案件10445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958人,分别比上五年增长154%、146%,其中县级干部124人、科级干部975人,党纪重处分3481人,移送司法机关126人。市纪委严肃查办了刘坚、黄义海、刘水明等一批大要案件。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狠抓省委巡视和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查处对抗组织审查、信奉邪教、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反政治纪律问题23起。创新执纪审查模式,完善信访举报台账,制定市管干部问题线索管理规定和排查办法,加强反腐败协调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执纪审查质量。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在全省率先制定《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种类及认定依据(试行)》和《市纪委监察局机关诫勉谈话工作暂行办法》,2016年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10570人,第一至第四种形态分别为7150人、2615人、768人、37人。严守纪律审查安全底线,制定安全纪律审查18条,建成使用市廉政教育中心,在全省率先建成市县镇三级标准谈话室,定期开展纪律审查安全检查,保证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

五年来,我们创新廉政教育,强化党内监督,预防腐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注重运用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预防腐败,努力压缩滋生腐败的空间。坚持每年一个廉政教育主题,在全省率先开展德廉和党风党纪知识学习测试,编印《潍水廉政史话》《潍坊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录》,拍摄《潍水镜鉴》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廉政文艺节目创作评比演出、家训家规家风故事征集宣讲等活动,营造了尊廉崇洁的良好氛围。在全市推行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镇街党(工)委书记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探索镇街党政班子成员述责述廉,逐步实现市县镇三级述责述廉全覆盖。修订完善派驻机构列席会议、联系沟通、谈话函询等制度,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督促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较好地发挥了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对68个市直部门单位、7个重点项目监管情况开展5轮常规巡察、4轮专项巡察,对2个市直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督促整改重点问题427个,发现线索30条,提醒预警798人次。协助市委制定《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市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5个巡察组,为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组织保证。

五年来,我们坚持重心下移,严惩基层腐败,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聚焦基层、眼睛向下,戮力拍“苍蝇”、惩“微腐”,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制定《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意见》及考核办法、督导方案,将整治责任层层压实到县镇。市纪委常委分别联系县市区、开发区,重点督导15个镇街,先后督办2批332件问题线索。紧盯镇街“七站八所”干部、村居“两委”成员等重点人员,突出扶贫攻坚、低保救助、集体“三资”管理、涉农资金补贴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吃拿卡要、贪污挪用、截留私分、强占掠夺等突出问题。全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88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50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796期2475起。督促各级健全完善“三资”监管、“三务”公开等制度,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委员作用,加强基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经过五年的努力,我市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2016年全市纪检机关受理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11.3%,有6个县市被评为“全省无越级集体访创建工作先进县(市、区)”。

五年来,我们持续深化“三转”,强化自身监督,诠释了忠诚干净担当。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统领,深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完成市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市县纪委监督执纪人员编制均占70%以上;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市县纪委均压减至14个以内、压减率90%以上;制定“三个提名考察办法”,市纪委提名考察县市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市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30人;制定《市纪委委员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意见(试行)》,两次组织县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就履行“三转”责任签字背书,确保了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升履职能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市县镇纪检干部实施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集中轮训,全市共培训纪检干部3018人次。加强内部监督,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健全涉案款物管理、机关工作纪律等监督制度,对涉及纪检干部的信访举报“零暂存”、苗头问题“零放过”、违规违纪“零容忍”,全市共有21名纪检干部受到党纪处分,11人受到组织处理,有效防止了“灯下黑”。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有的担当精神不足,不敢动真碰硬,对干部存在的问题不批评、不制止;有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形式化、简单化问题还具有一定普遍性;问责手段用得不够好,追究直接责任多、领导责任少,甚至“问责的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作风建设的成果还不巩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变通变异,反弹势能也在积蓄;公款吃喝披上“隐身衣”、婚丧嫁娶“化整为零”等问题依然存在;不担当、不负责、精神不振、为官不为等变异“四风”有所滋生。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尚未普遍形成,有的政治纪律意识淡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接受函询不如实说明情况,甚至伪造证据对抗审查;有的不收手、不收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重点领域腐败现象仍有发生,甚至出现了“窝案”“串案”等系统性腐败;一些村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欺压群众,甚至“小官巨贪”。纪检机关自身建设还有薄弱环节,有的纪检机关“三转”不彻底、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特别是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缺乏有效措施;少数纪检干部能力素质不能适应“挺纪在前”“四种形态”的要求;个别纪检干部违规违纪,造成恶劣影响。对这些问题,我们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几点体会

回顾五年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我们主要有以下体会:

——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学思践悟,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正风反腐的鲜明态度、以上率下的具体行动,是全面从严治党坚强的政治保证。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各级纪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到全面从严治党整体格局中审视、把握和谋划,坚持学思践悟、切实履责担当,坚持正风肃纪不手软、正本清源不松懈、正道直行不停步,取得了一系列厚重成果。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只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和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保持坚强政治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才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必须坚持全面从严,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必须尽责任、敢担当、善作为。市委全面扛起主体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各级党组织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遵循党章、回归本职,一步一个脚印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管党治党格局。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能停留在口号上,必须付诸行动,只有每一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把这个担子挑起来,兑现向人民的承诺,全面抓、抓全面,敢抓敢严、真抓真严,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才能落地生根,管党治党才能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必须坚持挺纪在前,实践“四种形态”,真正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严明纪律的方法路径。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各级纪委准确把握全面与从严、“树木”与“森林”、惩治与预防、多数与少数的辩证关系,坚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衡量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立即处理,既把准尺度,推动“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又执纪必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无规矩不成方圆,只有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四种形态”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管厚爱、治病救人,才能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必须始终依靠群众,强化执纪为民,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民心始终是我们党最深厚的执政之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各级纪委始终践行群众路线,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心下移惩“微腐”,力量下沉拍“苍蝇”,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一级一级向基层延伸,增强了群众获得感。正风反腐是民心所向,必须把百姓安危冷暖放在心中,尊重人民的心声心愿心念,撸起袖子加油干,挽起裤子下田头,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加获得感,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标本兼治,着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治标,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要靠治本,深化改革、破立并举,确保公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全市各级党组织坚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充分释放党内监督的制度优势,努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同时,坚持守纪律讲规矩与敢担当干事业相统一,既严明纪律要求,又严查诬告陷害,营造了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各级纪委坚持基础工作重规范、日常工作上水平、重点工作抓创新求突破,蹄疾步稳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打出了述责述廉全覆盖、市县巡察常态化、派驻监督日常化等一系列“组合拳”。没有离开“标”的“本”,也没有离开“本”的“标”,必须坚持治标不松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深化标本兼治,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为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不懈努力。

在新起点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任重而道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新形势新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作风建设成为亮丽名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持续形成高压态势,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努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文明充满活力的现代化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更加注重纪律建设,坚决捍卫党章党规党纪权威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做到遵守纪律无条件、执行纪律无例外、查处违纪无禁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定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情况督导检查,坚决纠正违反党章的行为,切实唤醒党章意识。加强对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建立纪检机关与组织、宣传、统战、公安、防范和处理邪教、民族宗教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形成发现和查处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合力。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督促各级党组织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体系,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完善纪检机关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责任清单,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各种行为,坚决反对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

严格监督检查。认真总结和运用监督检查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不断完善对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纪律保障机制。紧紧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市“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对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市、活力城市、品质城市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大改革措施、重点项目工程、重要民生实事的监督检查,以铁的纪律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更加注重党内监督,着力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纪委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能,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真正使党内监督严起来、实起来。

高举巡察监督利剑。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精准发现、定点突破,不断提高巡察质量。制定《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确保高标准实现十二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修订完善《巡察工作办法》,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以专项巡察为主的方式,机动灵活、务实高效地开展工作。健全巡察成果运用机制,强化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派驻机构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紧紧抓住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这个“关键少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认真负责调查处置。定期向派出机关汇报工作,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并严格落实派驻机构列席会议、重大事项报告、定期沟通、谈话函询、落实主体责任检查等制度,伸长耳朵、瞪大眼睛,敏锐发现问题。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实现对市县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健全派驻机构工作保障、沟通汇报、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等制度,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整合力量,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深化述责述廉工作。落实党的领导干部每年在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的要求,全面推行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规范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镇街党(工)委书记、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县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积极开展市县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实现述责述廉全覆盖,使领导干部在更大范围内接受监督。述责述廉报告载入廉政档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创新党内监督方式。积极探索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措施。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综合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按照上级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的监察,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

(三)更加注重夯实责任,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

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要以铁的信心、铁的标准、铁的举措,督促各级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到手中、落到实处。

完善责任落实体系。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巡察和执纪监督重点,推动各级党组织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各级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完善日常考核、季度调度、半年检查、年终考核机制,构建责任分解、指导监督、考核评价、倒查追究的“责任链”。健全落实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坚持纪委常委同下级党政正职廉政谈话制度,切实把压力传导至各级领导干部。推行落实责任全程纪实、全程留痕、负面清单、动态研判等制度,紧盯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等问题,深挖细查,督促整改。

用好问责追究利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建立健全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多案追查机制,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突出政治责任,强化纪律问责,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一律从严问责,该问到哪一级就问到哪一级。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问责,真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加强统计分析研判,及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问责一起、警醒一片。

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健全完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问责追究等方面的配套制度,从体制机制上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制度安排。狠抓制度执行,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四)更加注重作风建设,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努力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

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完善联动监督机制,着力构建常态化明察、交叉式暗访、节假日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格局。鼓励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发挥优势,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精准发现“四风”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新表现,既严肃查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顶风违纪问题,又要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等突出问题。对巡察、信访举报、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查处、优先通报;对不收手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工作失职、管辖范围“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作风建设引领党的建设,以作风建设引领发展,以作风改进改善党群关系。认真分析党员干部作风状况,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督促主责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抓住想干事、敢干事两个关键点,贯彻《潍坊市整治为官不为实施办法(试行)》,严肃查处不愿干事、不敢担当、工作失职、效能低下等问题;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激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建立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查处办法(试行)》,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坚定文化自信。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用好廉政文化示范点、红色传统教育基地等资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加强警示教育,在各级党校开设警示教育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开除党籍、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加强意识形态的引导和管理,巩固发展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从潍坊优秀历史文化、红色文化、乡规民约、官德箴言中汲取营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打好文化功底、坚定文化底气。统筹抓好政治文化建设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以文化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以优良党风带动社风民风。

(五)更加注重执纪审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执纪审查是严肃党纪、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要坚持有腐必惩、执纪必严,坚决减少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

坚持挺纪在前,用好“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摸清所联系地方、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情况,分析研判区域政治生态。压实践行“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督促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把群众反映、巡察反馈、组织函询的问题说清楚、讲透彻;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探索建立承办纪检监察室抽查核实和案管部门跟踪督办制度,深化委托党组织负责人诫勉谈话工作。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递进和辩证关系,掌握好政策界限,当轻则轻,当重则重,防止由量变引起质变、由违纪滑向违法的深渊;对已经严重违纪涉嫌严重违法的给予“双开”,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坚决清除党内害群之马。

加大惩治力度,持续形成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违反“六项纪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积极探索上下联动审查、划片联合审查、异地交叉审查等执纪审查模式,不断提高执纪审查效率和质量。严格落实纪律审查安全规定,加强谈话安全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

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反腐合力。充分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与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和组织、审计等部门执纪审查中的协作配合,着力构建高效协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机制,坚决防止发生“带着党籍蹲监狱”等问题。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严格执行线索处置和立案审查“双报告”制度,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

(六)更加注重执纪为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一线、扎根到群众身边。

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向基层传递,列出县镇党委、纪委和职能部门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督促县镇党委发挥关键作用、县镇纪委担当“主力军”、职能部门自上而下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严格问责追究,对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不力、进展缓慢、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约谈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情节严重的要严肃问责。

建立快速查处机制。盯住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镇街、乡村、社区、基层站所和一线执法单位,突出民生惠民、土地征收、“三资”管理等重点领域,把扶贫领域作为重中之重进行专项整治,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坚决查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县镇纪委要专门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在确保审查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缩短时间、快进快出,问题不解决不销号。市纪委要完善督办制度,定期选择一批群众反映突出、久拖不决的问题线索,进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并公开曝光,以看得见的方式让群众共享管党治党成果。

完善日常监管机制。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列入巡察范围,作为对基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抓好整改。针对基层腐败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制度、加强监管,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纪检委员作用,不断深化“三资”管理、“三务”公开,努力从源头上斩断基层贪腐的利益链、关系网。

(七)更加注重自身建设,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打铁还需自身硬。执纪者绝不能置身于纪律红线之外,监督者绝不能成为监督盲点。各级纪委要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目标,对纪检干部一以贯之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铁一般信仰凝聚力量,以铁一般纪律锻造队伍、以铁一般担当诠释忠诚。

持续深化“三转”。以挺纪在前、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为方向,聚焦主业、创新方式、推动转型。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两为主”要求,严格执行“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注重发挥市、县、镇三级纪委委员作用,切实履行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创新组织制度,探索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部门职责分开,使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

提升履职能力。全面加强换届后各级纪委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坚持学思践悟,开展全覆盖、高密度、多层次、精准化业务轮训,健全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制度,着力提高运用党章党规党纪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的能力。顺应“互联网+”、大数据发展趋势,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资料信息库、涉纪信息数据库、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对纪检监察主要业务全要素、全流程覆盖。

强化自身监督。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细化规范请示报告、线索处置、初步核实、审查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建立完善审查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打听案情和说情干预登记备案、纪检干部脱密期管理等制度,严控自由裁量权。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坚决克服监督缺失、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现象,坚决纠改能力不足、作风不实、律己不严问题,坚决查处执纪违纪的人和事,勇于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既要自身正、敢担当,言传身教,又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全市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

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为全市科学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纪律检查机关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使命。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凝神聚力、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关心潍坊大事小情,就关注潍坊新闻网官方微信(微信号:wfnews001)!

免责申明:本站所有资料均来自于网络,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对您的版权或者利益造成损害,请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我们将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