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一男子无力还款 捏造债主偷钱“案情”报假警
2月9日20时许,一个报警电话让界首市公安局王集派出所民警忙碌起来。报警人是王集镇朱庄村村民杨某某,自称放在卧室床头的3万元现金被盗。》》》阅读推荐:不舍女儿年后离家 绩溪七旬老汉报假警称其“家贼”
接警后,王集派出所民警立即联系上界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一起前往现场处置。
据杨某某介绍,这笔钱是他岳父王某某借给他的,准备用来做生意。与此同时,他告诉民警一个信息:事发当天,同村的贺某某曾来过他家,怀疑是贺某某偷了这笔钱。
但在现场勘查中,民警发现这起“入室盗窃案”疑点重重:杨某某家的门锁、窗户都没有异常,室内也没有明显翻动痕迹。
根据案情民警决定兵分两路进行核实:一部分民警联系贺某某进行询问;另一部分民警则前往泉阳,向杨某某的岳父王某某调查。
而在得知民警来意后,贺某某勃然大怒。“我那天是去讨债的,根本没有偷他的钱。”贺某某告诉民警,他与杨某某曾有经济纠纷。经法院判决后,杨某某应支付他2万多元,但对方迟迟不愿给钱。
另一方面,王某某则坚称的确曾借给女婿3万元,但表情十分不自然。
经过初步分析后,民警认为王某某极有可能在说谎,并对他进行了一番耐心劝导。不久,王某某道出了事情真相,原来是杨某某让他撒谎,目的是诬陷贺某某。
事情水落石出后,民警再次找到杨某某。这一次,杨某某主动拿出3万元,声称是他忘了存钱地点,而丢钱一事是一场误会。为了进一步揭穿杨某某的谎言,民警走访调查了解到,
这3万元是他临时从邻居家中借的。
在铁证面前,杨某某不得不承认家中被盗3万元一事是他捏造的。而这一切的目的则是,希望民警给贺某某一点教训。
目前,杨某某已涉嫌虚构事实、谎报警情,其行为不仅触犯了国家法律,还严重浪费了有限的警力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民警对违法人员杨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500元罚款。》》》阅读推荐:阜阳男子找不到工作与女友多次争吵 醉酒后想轻生报假警称有小偷
吴一樟 孟军 巩彬 市场星报 安徽财经网 记者 杨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