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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游客购物或被吊销许可证 河北7家旅行社签“军令状”

不愿前往旅行社指定具体购物场所,却不得不在团队中“随大流”、拒绝参加旅行社安排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却遭到导游的言语侮辱……旅游中遇到的以上情况有望成为历史!

11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就《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被吊销许可证!

那么《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中是怎么规定的呢?请看下图↓↓

强迫游客购物或被吊销许可证 河北7家旅行社签“军令状”

注意了!各界人士可在12月28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10月旅游投诉舆情公布,涉及旅行社最多

强迫游客购物或被吊销许可证 河北7家旅行社签“军令状”

有关平台数据显示,10月份涉及旅行社和景区的投诉最多,涉及旅行社和导游的投诉与九月相比略有下降,涉及景区、酒店、航空和交通的投诉较上月略有上涨。网友的投诉主要提及了导游强制购物、行程与合同不符、不退款等问题。

面对网友投诉最多的强制购物等问题,咱河北又是怎么发力整治的呢?

河北严查“不合理低价游”

根据国家旅游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河北各地正在开展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即日起到明年2月底,河北将严打低价产品,坚决清理、查处和关闭一批违法违规和严重失信发布“不合理低价游”信息的旅游网站和广告。

这些行为将被严查:

强迫游客购物或被吊销许可证 河北7家旅行社签“军令状”

河北出台旅游新规

新修订的《河北省旅游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范旅游经营行为,保护游客合法权益,成为该《条例》的重中之重。

下面这些情形旅行社应当先行赔偿旅游者:

★旅行社安排住宿,因住宿经营者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等级档次;

★旅行社安排交通工具,因交通运输经营者原因低于合同约定等级档次;

★旅行社安排景区,因景区原因不能游览;

★旅行社安排餐饮,因餐饮经营者原因造成质价不符;

★在与旅行社书面合同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是假冒、不合格、过期、变质商品。

价格不透明、强迫购买,罚!

《河北省旅游条例》明确规定,为旅游者提供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消费价格,遵循公平交易原则,不得欺客、宰客,并对诱导、欺骗、纠缠、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的行为,规定了明确处罚条款。针对景区门票价格不透明、不规范的问题,《条例》第五十三条也明确了处罚条款。

放心选择!这7家旅行社签“军令状”

强迫游客购物或被吊销许可证 河北7家旅行社签“军令状”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的668家旅游企业与各地旅游协会自愿签订了《旅行社诚信经营承诺书》。其中河北有7家旅行社签订“军令状”, 如违反承诺出现“不合理低价游”等问题,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顶格处罚,并对利益受损游客给予加倍赔偿。

具体名单:

河北省中国旅行社、河北省中国国际旅行社、秦皇岛市海燕国际旅行社、河北百事通国际旅行社、河北辰光国际旅行社、唐山航空国际旅行社、唐山天行健国际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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